事件回顾
前不久,A银行的代理人王某来到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称其行曾与借款人(抵押人)孙某、张某签订了《个人循环贷款额度协议》《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合同》《个人循环贷款最高额抵押合同》,各方共同向国力公证处申请办理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现孙某、张某已连续几期未按时还款,A银行依据合同约定向孙某、张某送达了《宣告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宣布合同提前到期。王某向公证处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公证过程
公证员认真查阅了王某提交的材料后,受理了A银行的申请,先对A银行是否按时足额发放了贷款进行审查,又审查了孙某、张某的违约情形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特别是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依据是否充分,提前到期的通知是否按合同约定送达,利息计算是否准确等,确定了执行标的后,公证员对债务履行情况及抵押物的登记情况进行了核实,在约定期限内孙某、张某均未提出异议。最终,公证员出具了执行证书,申请人凭借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高效便捷地实现了债权。
专业提示
执行证书是指债务人(含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约定的义务,债权人向原公证机构要求出具,公证机构依其申请按照债权文书约定的核实程序向债务人(含担保人)核实债权债务履行情况,并据此出具的相应证据材料,以供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凭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执行。简单地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向公证机构申请赋予具有给付内容的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在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就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法规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249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民事诉讼法》第250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公证法》第37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公证程序规则》第39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文书以给付为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务履行方式、内容、时限明确;
(四)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五)债权人和债务人愿意接受公证机构对债务履行情况进行核实;
(六)《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效率服务,提升每个客户的满意度
国力公证处本部
地址:成都市清江中路20号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五楼
联系电话:028-86758030 028-82123988
国力公证处嘉好大厦办证点
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127号(东华正街33号)嘉好大厦7楼
联系电话:028-67670807
国力公证处便民服务点
地址:【金科北路】地铁站B口右侧兴盛国际B座“交子&BEEPLUS”2楼2014室
联系电话:028-87666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