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公证
夫妻财产协议指夫妻或拟登记结婚的双方以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婚前财产的归属、占有、使用、处分、收益及债务清偿等事项,排除法定夫妻财产制适用的协议。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的财产约定协议,应当载明协议以结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内容。
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签订夫妻财产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夫妻财产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2、财产凭证(如房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协议文本,也可由公证人员根据当事人的意思代为草拟合同协议文本。
4、其他与协议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5、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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